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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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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426 号)和《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 号)规定,现就做好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及推荐选拔程序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客观真实向教学科研单位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要确保本人申报材料和有关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实行申报人承诺制,在申报时须签订个人诚信承诺

(二)教学科研单位初审:教学科研单位要本着对个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按照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要对其基本情况及业绩、成果、贡献等进行审查,根据分配名额确定确定申报人选名单。  

(三)学校复审:人才工作办公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复审。

(四)专家评议: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学术技术水平、 成就、贡献、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五)学校确定拟推荐名单。  

(六)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四川省人社厅。

西南交通大学—利兹学院、智慧城市与交通学院/城市轨道交通学院、超导与新能源研究开发中心、前沿科学研究院、未来技术研究院及职能部门等人员,依托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报。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后备人选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中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带头人。

管理期内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不重复参与本批同层次的推荐。管理期满的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近6 年在学术技术水平上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且仍符合推荐条件的,可再次推荐。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后备人选可参与带头人推荐。

入选国家“博新计划”省“博新项目”的博士后,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后备人选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二)推荐条件

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条件,详见《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川人社规〔20223 号)。带头人推荐人选年龄应为 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须提供延迟退休证明;后备推荐人选年龄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可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人才专项

人才专项单独分组,单列名额,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及单位请结合实际慎重选择。

(一)基层人才专项。加强人才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对长 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且人事劳动关系隶属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基层人才专项。

本次推荐工作的基层范围为:在甘孜、阿坝、凉山州区域内的单位;国家、省上明确的全省艰苦边远地区、乡村振兴重点扶县、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含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县(市、区)所属单位,全省乡镇所属单位;全省非公经济组织、村(社区)组织、社会组织。行政区域的划分以本通知印发 之日为准。

(二)产业人才专项。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紧扣 重点优势产业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成果转移转化、推广应用、重点产业(区域)建设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重点倾斜,设置产业人才专项。产业人才专项分五类:4 “5+1”产业、“10+3”产业、“4+6”产业、文旅产业、建筑产业。

本批产业人才专项重点推荐范围为:围绕上述重点优势产业 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应重点推荐立足产业发展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解决了生产建设方面的关键性难题,推动相关产业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的人才。高校、科研院所、 研发机构等单位,应重点推荐拥有符合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 向的科研成果,推动产学研结合,积极从事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其创办、领办、兼职或服务的企业(单位)为我省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四、推荐重点

坚持四个面向,紧扣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任务,重点推荐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在推动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在推动“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及文旅、建筑等产业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五、报送材料

第十四批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采取网上申报书面申报并行、同步的方式。所有推荐材料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一)第一阶段报送材料(仅电子版):

1. 申报人选汇总表(附件1excel 文件

2. 推荐表(附件2WORD PDF(申报人签字),以“学院简称-姓名-学带/后备人选申报书”命名。

3. 附件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制作成1PDF,顺序如下: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提交时间:7月3日1200 前,提交方式:电子材料发送至swjtujyrs@126.com

(二)第二阶段报送材料:

1. 网上申报报送要求

1经学校专家评审确定的推荐人选登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推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前请认真阅读《申报推荐系统使用指南》,申报时间截止2022年8月10。逾期未报送,系统自动关闭。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不能更改。

2)国防军工等敏感领域人才的申报,不通过网上提交,通过 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填写相关信息。将信息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按程序单独报送,所在单位须出具保密审查证明。

2.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网上申报完成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须从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报送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原件,其中,《推荐表》个人诚信承诺一栏须推荐人选本人签字确认。

需要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1)综合推荐材料1 份。内容包括审查推荐材料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情况,公示及专家评议情况,推荐人选政治思想、 职业道德、党风廉政、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

2)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推荐表》一式2份,A4 型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胶装)。

3)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封面盖章及骑缝章)。

——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7 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推荐人选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入选人才计划的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 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带头人推荐人选暂缓退休或延长退休年龄的批文复印件。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人选的聘用证明。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推荐人选于2022年8月13日联系学院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送至犀浦校区综合楼204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的不再接受。每位推荐人选的《推荐表》、综合推荐材料、附件材料分别单独装订,用标准档案袋妥善包装,并将《推荐表》封面复印粘贴在标准档案袋上。

六、其他事项

(一)资料下载。本批选拔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等,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http://rst.sc.gov.cn/),进入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栏查阅下载。

(二)其他。各单位推荐人选在参评期间,出现党风廉政或违纪违法问题、调离四川等情况,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按推荐渠道报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1. 四川省第十四批学带及后备申报人选汇总表(1).xls

附件2. 第十四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doc

附件3. 填表说明.doc

附件4. (2022年版本)学科、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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